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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教務相關法規

相關法規查詢:https://oaa.ccu.edu.tw/p/404-1004-11995.php?Lang=zh-tw

 相關表單下載:https://oaa.ccu.edu.tw/p/403-1004-1960.php?Lang=zh-tw

依學則第14條規定:學士班學生每學期所選修學分數,第一至第四學年每學期最多以25學分為原則,博士班上限由各系所自訂;各學制系級修課下限如下:

學年學期

第一學年

第二學年

第三學年

第四學年

第五學年起

學制

 

博士班

6

6

3

3

 

 

 

 

 

碩士班

6

6

2

 

 

 

 

 

 

研究所

在職生

3

3

2

 

 

 

 

 

 

碩士在職專班

3

3

2

 

 

 

 

 

 

學士班

16

16

16

16

16

16

8

8

至少一科

一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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