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大學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通知函轉訊息:
法務部為推動旨揭方案,由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教育、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期間自112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
請轉知所屬學生周知 提供給有興趣學生報名參加
填寫推薦表由各系備文逕向各地檢署報名。
(方案內容之疑義,亦請逕洽地檢署詢問,聯絡電話詳如附件)。
若有獲錄取之校外實習學生 務必指派實習輔導老師與協助加保學生校外實習團體保險(本中心將於5月發出調查通知 由各系辦統一登記後(身份證及出生年月日--由本中心統一辦理加保及支付保費)
感謝
Best regards,
國立中正大學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
行政佐理員 何英吉敬上
05-2720411分機1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