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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函轉112年法務部推動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

國立中正大學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通知函轉訊息:

法務部為推動旨揭方案,由各地方檢察署提供大學校院教育、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期間自112年3月1日起至同年3月31日止

請轉知所屬學生周知 提供給有興趣學生報名參加

填寫推薦表由各系備文逕向各地檢署報名。

(方案內容之疑義,亦請逕洽地檢署詢問,聯絡電話詳如附件)。

若有獲錄取之校外實習學生 務必指派實習輔導老師與協助加保學生校外實習團體保險(本中心將於5月發出調查通知 由各系辦統一登記後(身份證及出生年月日--由本中心統一辦理加保及支付保費)

感謝

Best regards,
國立中正大學學務處職涯發展中心
行政佐理員 何英吉敬上
05-2720411分機1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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